因為欠款83萬元,黃太吉在近日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。這家創立于2012年、以煎餅果子起家的餐飲品牌,一度靠著“開奔馳送煎餅果子”等網絡話題炒熱,成為“第一代網紅餐廳”,刮起了一股餐飲市場的“網紅風”,但最終歸于失敗。
黃太吉的主營食品——煎餅果子,是人們日常接觸、食用的街頭小食。這種便攜式的熟食,是消費者攜帶最為方便的一類食品,也是與大眾接觸最廣泛的一類食品。上至領導干部、下至平民百姓都喜歡食用,有著巨大的發展市場,可謂是十分接地氣。
但正是因為這種 “接地氣”的性質,注定了黃太吉的產品無法實現創業者想象中的“高層次”、“高消費”、“高端化”。簡言之,一個小小的煎餅,撐不起不切實際的野心。
街頭小食留給人們的認知,是簡單、方便、便宜。但也意味著“臟亂差”、食品衛生質量無法保證。在大眾消費能力與日俱增的情況下,消費者對食品行業的衛生、安全、形象的要求越來越高,因而黃太吉們對店面裝修、食品衛生和食材質量進行升級是正確的。消費升級下,即便產品的價格增長,消費者也愿意為好的東西付費的。
但是,這種升級,終究要以產品的特性為出發點,不能過猶不及。黃太吉的品牌經營太過追求自己臆想的表象,卻忽視了或者說不懂最重要的一點——煎餅果子的文化根源。
品牌是文化的載體,是長久依賴形成的消費心理習慣。作為北方最常見的食物之一,煎餅果子是街頭巷尾隨處可見的“老百姓”的食物,親民、生活化,是它賴以存在的理由。總體而言,其價格也就是3、5元左右。
而黃太吉的煎餅果子,雖然好吃好看,價格卻在14元及以上,這對普通消費者來講是不容易接受的。過高的定價,意味著黃太吉主動與自己品牌的消費基礎割離。
當然,需要指出的是,黃太吉提出高價格,源于因營銷成本過高而導致的成本壓力。
縱觀黃太吉的發展過程,充斥著創業者對“高端大氣上檔次”的追求。早期一炮打響后,黃太吉試圖通過升級店面裝修、注重包裝形象、擴大實體店面積等方式來增加影響力。然而,進駐高檔寫字樓、熱門商圈,傳播營銷的海量燒錢所帶來的租金、流量購買、人力等支出,煎餅的銷售收入根本罩不住。當資本的輸血不再充足后,黃太吉只能走向全國巡講、收加盟費的末路狂奔。
品牌品類的經營,終究不能脫離自身的文化跟進和消費習慣,人們一旦事物形成了固有的觀念,這種印象就會很難改變。對于消費者來講,煎餅果子、鴨脖等食品本身就是一種“即來即帶、即帶即吃”的食物,無法強行拉向高端。
從更大的層面而言,毫不客氣地說,以黃太吉為代表的新品牌,本質上還是披著互聯網新外衣的營銷老套路。小罐茶、極草、江小白無不如此。對他們而言,產品的選擇和可持續性,要服從于快速引爆、速上規模的經濟目的。只可惜,一個小小的煎餅,這次沒能撐起不切實際的幻想和資本貪婪的野心,未來也必將越來越難。